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振兴民族医药品质鸿茅国药在行动
- 发布时间:2018-04-05 22:01:21 来源:内蒙古食品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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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网讯 4月2日,“保护民族品牌,振兴中蒙医药”发展研讨会在呼和浩特举行。在到场的40余家媒体共同见证下,与会专家们就民族医药品牌的保护与振兴展开了深入的探讨,并共同开启了“振兴民族医药品质行动”的序幕。
论坛会上,中国中药协会会长房书亭从中医药价值、民族自信等角度,对中医药和民族医药的传承与发展作出了全面而深刻的阐述;国家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专家委员会委员柳长华说,传统文化不是落后的,而是历久弥新的,因为中华的文化是天地人的文化。天不变、道亦不变,我们中华的文化优秀性值得我们骄傲;内蒙古医科大学附属蒙中医院院长、蒙医学专家孟根杜希院长表示,鸿茅药酒是中蒙医药的精粹,民族医药的瑰宝;中医理论专家梁爱华表示,要科学客观看待中药“毒性”;中医大方学者王凤兰从站在民族自信的高度上,认识中医,了解中医做了阐述;法学专家刘双舟以别自媒体误读广告法为题,呼吁为企业发展营造良好环境;传媒人王跃进阐述了媒体的责任,认为客观公正是媒体的底线。
中国中药协会会长房书亭
针对近年来中医药遭遇到的种种非议与质疑,房书亭表示:“对中医中药的某些方面进行深入的探讨研究是必要的,但不能丧失对自身文化的自信,不能抹杀中医药这个民族的瑰宝。”
房会长以鸿茅药酒为例,指出企业要做好传承创新与发展。“传承270多年的鸿茅药酒是传统经典药方,在获批OTC药品时已经过严格的药品审批程序。它是非处方药,不用经过医生和处方就可以自己购药、用药。
他同时提到关于阿胶是否无效的争议,他表示,中国药品鉴定检验院组织有关全国的科研人员对它的成分进行研究,包括对驴DNA的鉴定,说明阿胶的功效是肯定的。
国家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专家委员会委员柳长华说,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是联合国教科卫组织框架下推动的,2003年公约生效,我们国家是第一批30个缔约国之一。“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要求社会、公众对非物质文化遗产要尊重,尊重那可不是小事,当我们对待传统不理解、不认同了或者你对另外一个民族的文化你不知道,你就随便的站在你的角度上指责它的时候不行,不可以,你就违背国际公约,违背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的非遗法,这是一个法律问题。”
国家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专家委员会委员柳长华柳长华深有感触地表示,“现在政府准备推出100多个古方,叫经典名方。中国有一个最独特的现象,就是做药的老字号。做药的老字号三五百年不倒,这样的现象在任何一个国家都没有。”
他最后表示,“我们用犀角、羚羊、麝香、豹骨是传统经典方中非常有价值的部分,是用来救命的,比如豹骨,据我了解,鸿茅现在也正在做可替代的研究工作,但是现在国家是允许豹骨合法入药的。中药企业遵守国家法规的同时,也应始终要把治病救人作为己任,这也是中医药成为国家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价值,我们应该有一份责任心去扶持它。一个产品,它承担着民族文化和民族品牌文化的生机和延续,没了就真没了,很多东西丢了是捡不回来的。传统文化不是落后的,而是历久弥新的,因为中华的文化是天地人的文化。天不变、道亦不变,我们中华的文化优秀性值得我们骄傲,值得我们去自信。”
内蒙古医科大学附属蒙中医院院长、蒙医学专家孟根杜希内蒙古医科大学附属蒙中医院院长、蒙医学专家孟根杜希表示“蒙医历史悠久,有大约三千多年的历史,而药酒一直是蒙医药重要的分支,在内蒙古诞生的鸿茅药酒,被认为是中医和蒙医结合的产物。杜希院长介绍说,鸿茅药酒一共67味药材,将近40味药材也是蒙医常用的药材,这40味药材很多是药食同源。
杜希院长也从蒙医的角度谈到了中药毒性与安全的问题,“配方中药材多的话,有人认为是毒性大,这个观点是错误的。”
中国中医科学院学科带头人、博士生导师梁爱华
“中药安全性也是社会广泛关注的一个问题。有多次风波也是因为安全性引起的,我们应该本着客观、科学的态度看待中药的安全性问题。”中国中医科学院学科带头人、博士生导师梁爱华在发言中表示,“根据国家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中心,系统收集的数据看,中药的不良反应在整个不良反应报告中占的比例是13%-17%的范围,80%以上的不良反应都是西药引起的。总的来说中药比西药安全性好。”
她说,鸿茅药酒含有60多味药材,但是半夏、南星、制何首乌在这个方子里,按照一天30毫升的服用量折算下来只有二十几毫克,这个量是非常低的。比如说我们一天吃到制何首乌才二十几毫克,这个量是不会引起问题的。”
“我认为我们一定要有民族自信,中药有几千年的应用历史,这是老祖宗留下来的非常宝贵的财富。”
中医大方学者王凤兰“传承279年的经典药方,是经过了历史长期验证的,鸿茅药酒作为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批准的OTC产品,其服用安全性是毋容置疑的。”
鸿茅药酒2016年进入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名录,非物质文化遗产有四级申报体系,必须经过县级、市级、省级的审核,最后才能进入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核心的概念是有很久远的历史传承性,且有活代性,就是代代相传。鸿茅药酒如若不得到民众的广泛认同,怎么可能会体现出它的社会价值?”
她同时提出了自己的期望,“我感觉作为民族医药的品牌也好,作为能够进入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名录也好,我们从业者以及媒体,一定要站在民族自信的高度,高度关注、正面宣传民族的医药品牌。”
中国广告业协会法律咨询委员会委员、中央财经大学法学院教授刘双舟“最近一段时间来,主要是个别互联网媒体、自媒体针对中医药企业、产品还有广告提出了很多的质疑。中国广告行业协会连续收到多家企业会员的反映,大家一致认为这些其中不少的文章不符合事实,广告协会非常重视,春节前后就对这些事情进行了调查。”中国广告业协会法律咨询委员会委员、中央财经大学法学院教授刘双舟在研讨会中表示,“我们调查结果发现,这些媒体反映的问题和我们所掌握的情况出入比较大。他以鸿茅药酒为例,总结了诸如误导、混淆、夸张等几种手法,“比如刻意的误导,像广告批文的问题,批文多与违规并无必然联系,反而恰恰证明企业是重视广告管理和广告审批的,是按照广告法的规定进行投放的。
他同时坦承,广告法对于中药的规定还存在纰漏,“我们花了11年时间写广告法,一共写了75条。其中仅仅有一个条是关于药品广告的,其中没有考虑到中药和西药的区分,严格意义上说是立法上的一个漏洞。”
刘双舟教授最后表示,发表不负责任的质疑文章,最终受到损害的反而是媒体自身。我们也呼吁国家尽快出台治理自媒体的办法、规定或者法律,给企业的发展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
央广传媒董事长王跃进“一个媒体应在新的时代和市场环境中担纲怎样的角色,承担怎样的责任?”与会的央广传媒董事长王跃进首先从一个媒体从业者角度,作出了自己的回答,“第一个就是我们报道的客观公正,这是媒体的底线。第二就是对社会责任的坚守,是媒体的生命。第三条凡新闻皆需求证。这是对媒体基本的要求。”
他说,“对于鸿茅的报道有几点,最狠的说是毒酒,合格的媒体你要说鸿茅是毒酒,你要拿出证据。今天在场的很多中医药的专家都做出了科学的解释和说明,这才是做新闻的依据。” 王跃进紧接着阐述了媒体的社会责任,“对社会责任的坚守是媒体的生命线,因为媒体是社会上公平正义最后的一条防线,这个社会责任如果我们做得好,就是社会的重要推动力量,如果做得不好,对社会会起到负面作用。”
王跃进最后提出对于自媒体人的希冀和要求,“第一个是媒体要做好自己,要有家国的情怀,要对社会负责,我们要把媒体内容的采编、传播规律坚守好。第二,期待国家的立法能够更好的把这种现象给予约束。”
鸿茅国药董事长鲍洪升“鸿茅药酒是有着279年历史内涵、体现中医药文化精髓的好药,从中华老字号、国家非物质文化遗产到国家地理标志保护产品等等,这些荣誉它绝对不是从天上掉下来的,它与我们一代代鸿茅人秉承‘良药济世’使命,坚守匠心精神密不可分。我们就像呵护自己孩子一样尽职尽责的培养、呵护着鸿茅这个百年民族品牌。我们一贯坚持有错必纠,有问题必改的原则。企业欢迎听取专家、媒体朋友的批评建议,这也是我们举办此次研讨会的初衷。”鸿茅国药董事长鲍洪升表示。
论坛期间,与会专家与鸿茅企业负责人共同开启鸿茅国药2018“振兴民族医药品质行动”。“今天只是一个起点,”鸿茅国药副总裁鲍东奇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我们有能力,也有信心把中医药文化更好地传承下来,发扬出去,为振兴老字号民族医药品牌贡献最大的力量。”
编辑:乌日娜